关于文法学院举办第十六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关于文法学院举办
第十六届“东湖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学术科技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奋力推进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建设,文法学院决定举行浙江农林大学第十六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时间安排
2022年9月6日—11月15日为项目征集阶段
三.参赛对象
2023年7月1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
四.竞赛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五.注意事项
1
大赛报名
本次大赛采取个人(团队)自主报名形式,初赛由各学院组织,请各团队联系项目所属学院报名参赛。报名时需要递交以下材料:《第十六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附件1)《第十六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附件2)。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2
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2023年6月1日两年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本校硕博连读生若在决赛2023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挑战杯”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
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学院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六.评审原则
1.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3类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
七.竞赛奖励
院级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校级、全省及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未尽事宜,将在各竞赛阶段补充通知中说明,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文法学院创新创业部。
联系人:
潘贝(联系电话:19884274002,QQ:1554220061)
陈逸明(联系电话:15005884563,QQ:2199606505)
材料报送邮箱:zafuwfcxcy@163.com
附件:
1. 第十六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2. 第十六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各班班长已经将附件发送至各班群,有需要可以自己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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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佳慧
编辑/周媛媛